呼吁 释 放中国人 权 律 师 浦志 强 的声明

呼吁 释 放中国人 权 律 师 浦志 强 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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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部设于日本东京的 Human Rights Now(国际人权 NGO)对中国著名人权律师浦志强

被长期关押表示深切的遗憾,并希望浦律师能够早日得到释放,呼吁中国保障言论自由。
二、2014 年 5 月,六四事件 25 周年的 6 月 4 日前夕,中国著名人权律师浦志强等十几名中国
著名知识分子,在北京市内的住宅区内召开研讨会,讨论如如何避免六四事件类似的悲剧。但是,
在研讨会召开的次日,浦律师等参加会议的 5 位知识份子被警察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带走。
随后,另外 4 人被保释,但浦志强律师在 6 月 13 日被正式以寻衅滋事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
信息罪逮捕。据报导,今年 11 月,浦志强案已被送检,当局在寻衅滋事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
信息罪之外,又在考虑是否要加上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罪名,以 4 个罪名进行起诉。
三、浦志强律师在六四事件时是研究生,曾组织了学生自治组织并参与了绝食抗议。1995 年,
在取得了律师资格后,他一直在为受到政府迫害的人们担任辩护工作。浦志强律师也致力于废
止劳动教养制度,最终,在 2013 年 11 月,中国共产党正式宣布废止了这项制度。同年,浦志强
律师被美国《外交政策》杂志评选为全球百名思想家之一。
浦志强律师被以寻衅滋事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莫须有的罪名逮捕,国内外对此极为
失望,都认为这是“法治的倒退”。如果在此之上,再被加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罪名,
浦志强律师将被认定为很严重的政治犯罪。
四、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等宣言,现在国际社会上已经确立了人权保障的标准。对浦志强律师的逮
捕,明显是违反了这些国际准则。集会自由、言论自由以及人权活动家的自由活动,都是最基本
的人权保障的范畴。中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 35 条中也明文规定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从中国宪法来看,浦志强律师的
言论自由也应当得到保障。
不仅限于浦志强律师一个人,现在,在中国有很多律师·活动家·记者·学者,都被以扰乱公共安全
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泄露国家机密罪等罪名而拘束·逮捕,甚至受到有罪判决。
律师的职责和使命正是保障人权,以及实现社会正义。对努力完成这些使命的律师,国家理应保
障其身心自由。
同样,对于担负着社会责任,为保障人权而行动的记者、学者、活动家等各界人士,国家不应当肆
意拘束、抓捕及镇压。如果政府针对蓬勃发展的公民社会不断地进行压制,对于中国的公正、健
全的发展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对中国政府提出以下呼吁:
1. 就浦志强律师遭到逮捕这一事件提供充足的信息;
2. 立即释放包括浦志强律师在内的,因和平集会、合理表达意见而被逮捕的所有相关人士,
并保证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 履行国际人权标准,对因和平集会、合理表达意见而被逮捕的浦志强律师等所有人予以
人道主义对待,并保障律师会见权等国际人权法上已经确立的权利,并提供足够的医疗
保障。